阿正
《早期文稿》时期,青年毛泽东有关人权的面向现实的思考、呼唤民众觉醒以及对人权实现路径的设计,共同呈现出一些人权主张的理论特征。
[2] 本文以《毛泽东早期文稿》中的人权观念为考察对象,以《毛泽东早期文稿》中人权观念的文本存在状态为核心问题意识,试图揭示出《毛泽东早期文稿》所跨越时间段中,青年毛泽东对人权的其时的现实思考。青年毛泽东认为,西方世界在文艺复兴时期以来,人类应当如何生活?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主题。
商鞅之法具有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的社会范导功能与社会保障功能。这个利益系统具有细目,即铁路工人的联合、矿工的联合、电报司员的联合、电话司员的联合、造船业工人的联合、航业工人的联合、五金业工人的联合、纺织业工人的联合、电车夫的联合、街车夫的联合以及建筑业工人的联合,等等。为了结束女子痛之不敢声,闭之不敢出的人权缺失状态,青年毛泽东呼吁,欲脱离此种不重视女子人权的社会罪恶就只有兴起女子革命军,以女子自身对人权的主张与诉求来实现女子与男子平等地享有人权。湖南地方自治是实现一以三千万平民之公意为从违。人权的实践即是围绕着人的生存本体特征而进行的思想的解放、政治的解放、经济的解放、男女的解放、教育的解放等的从九重冤狱到求见青天的人的应然与实然尊重状态的实现过程。
从毛泽东思想发展的历程角度审视,毛泽东早期的法思想是其后来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不可或缺的思想资源,毛泽东早期法思想具有法理意义上的其时的思想关切。最好的男女结合方式是登报启示婚姻或者官厅注册婚姻(乡间则在自治局里报名),以便保障女性在夫妻关系结合上的正当性。传统的观念将普通民众视为管理的对象,历史上的许多统治者都以牧人自居,他们把民比喻为羊,把社会管理比喻为牧羊。
在主体—行为—过程中,必然会涉及不同的主体,通过行为又使关系发生流动、变化。社会管理不仅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还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马克斯·韦伯根据统治的正当性的不同基础,划分了秩序的类型、统治的类型以及一定意义上的法律的类型。面对转型期中国的社会管理难题,如何寻求一种适合我国自身发展特质的社会管理模式,或者说,如何构建并细化法治社会管理模式,已经成为中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课题。
首先,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意味着在社会管理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都必须坚持依法办事,不能超越法律的框架。第五,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意味着社会维稳和公民维权的有机统一。
可以说,法治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方式,已逐步深入人心。随着经济发展的深入,中国社会的阶层分化和利益诉求多元化已是不争的事实。另一方面,通过规定公民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基本义务,以塑造一种社会共同体的主人翁意识,从而实现国家、社会、政府、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与社会管理的和谐有序。虽然法治并非社会管理的唯一模式,但经过历史的选择,结合世界各国的实践,通过法治的社会管理,能确保公民权利、公共利益,促进良善、和谐的社会管理状态的实现。
同时,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要求完善人民群众的诉求表达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之所以是当前中国社会管理的最优模式,主要在于,这种模式可以从以下5个方面实现社会管理创新: 第一,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意味着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权力与权利的有机统一。而法治型善治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兼容了社会主义理念和法治理念,意味着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管理理念的根本性变革。既能维稳也能维权,通过法治来解决各种矛盾,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是必然的发展方向。
公共产品的提供是政府最重要的职能。要充分发挥基层的创造力,搞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更加注重观念的转变、制度的创新、机制的整合、要素的集成、方法的改进,努力实现社会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信息化、法制化。
[3]参见2010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其次,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意味着民众也是社会管理的主体,而非社会管理的对象。
同时,这也表明,法治秩序不仅有赖于合乎法治理念的制度建构,还必须有赖于有效的社会管理。【参考文献】 {1}李强马克斯#183;韦伯法律社会学中的‘正当性问题[J].法学论坛,2010,(3). {2}[德]马克斯#183;韦伯.支配社会学[M].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7-20. {3}[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76 {4}[俄]列宁列宁全集(第1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50. 进入 付子堂 的专栏 进入专题: 管理模式创新 法治秩序 现代社会管理 。虽然现代社会管理呈网络状态,具有多个层次和多个方面,全球化的大潮又方兴未艾,但国家政府仍然是最具权威性的管理主体。社会的本义乃人与人的关系,因此,人既是社会管理的主体,也是客体。除此之外,法治还是一个包含了立法、执法和司法,以及守法这样一个整体性的概念。其次,建构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不仅要关注社会矛盾的化解,还要关注社会建设和一般社会管理本身。
在这一过程中,特别是要重视网络舆论。从法治发展的视角来看,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伟大成就,法治国家建设也经历了从学术争论到宪法定位、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从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开辟。
{4}只有通过宪法确立民主法治,才能彰显人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法治并非十全十美,也有其固有的缺陷。
一方面,通过法治对权力进行界定、规范、约束和控制,从而切实有效地保护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权力本身的保障。法治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实现社会管理的最佳途径,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和谐的保障。
所谓法治,其核心就在于通过权利、义务的规则化配置,通过宪法和一系列法律法规等规定公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方面的权利,包括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序、方式、方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进而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在中国立法奇迹的基础上,立法还必须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在现代社会,社会管理的最佳状态应当是构建法治型的社会管理模式。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在社会结构整体性变革之下,也必然会引发一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所谓善治,就是多种管理方式的有机统一,是能够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模式。第三,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意味着民生法治导向性与管理主体多元化的有机统一。
这是现代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必然方向。因此,善治既依赖法治,又是法治自身的需求。
世界银行等国际开发援助组织的研究认为,实现善治将最终有助于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不同社会制度和管理模式,都可能在某种意义上实现善治。
如果能够通过法治的运行产生积极的效果,那就意味着社会管理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追求作为公民的幸福感是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的应有之义。而法理型统治的正当性根据,就是法律或一个具有合理规则的制度,即统治者的权威只能来源于人们对于按照一定程序产生出来的制定法(enactedlaw)的信念,其最终根据则是理性。这既是现代社会管理的目标,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原动力。
在近代工业社会,主要表现为追求效率且偏爱工具理性的管理型模式,效率和公平是很难兼顾的。从人类社会管理模式的发展来看,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无疑是一种较高形式的社会管理模式,具有3个方面的特征:其一,法治型社会管理是行为—过程范式下的法治。
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是以法治理念和法律制度为基础的社会管理模式,其核心目标是实现社会管理的善治。[3]这同时也是中国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美好愿景。
近年来,网络在公共生活中的爆发性力量已逐渐成为一种社会景观。而在现代民主的管理观念和法治理念中,公共管理更多地体现在为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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